各乡镇党委、街道工委:
2014年度村级远教站点运行维护经费及相关补助已通过市财政局拨付至各乡镇、街道财政所,为做好经费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拨付比例:
乡镇(街道)远教站点运行维护经费(误工费、水电费、专干补助)根据各单位远教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情况按比例拨付,得分在90分以上拨付100%,80分-89分拨付90%,80分以下拨付80%。
二、项目标准:
1、误工费:1200元/点/年,各单位根据对村级站点的考核结果按比例发放。
2、水电费: 600元/点/年,各单位根据对村级站点的考核结果按比例发放。
3、示范建设补助:按照本单位激励约束机制,根据村级站点示范建设实际情况发放。
4、乡镇(街道)远教专干补助:按附件1《浏阳市2014年度远教站点运行维护经费发放明细表》内核定的数额发放。
5、宽带网络费和远教设备维修费:由市委远教办统一支付给电信公司和远教设备维修公司。
三、发放程序:
1、各乡镇、街道将下载的经费发放明细表样表(附件2),按照本单位对村级的远教工作目标管理结果折算各项费用,要求实发经费总额与市委远教办下拨的经费总额一致。
2、明细表各项数据填写完毕后应呈分管远教工作领导同意,再按照明细表内核定数额发放相关经费。
3、将签好字的经费发放明细表(分管远教工作领导、远教专干、领款人均须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
四、有关要求:
1、专款专用。远教站点运行维护经费及相关补助必须专款专用,各单位不得挤占或挪用。市委远教办将对经费发放情况组织专项督查,纳入2015年日常工作考核内容。
2、及时发放。各单位要按照程序做好发放工作,在规定的日期内将经费以现金形式发放到位。
3、严格标准。对于村级站点的运行维护费,各单位要根据对村级站点的考核结果按比例发放,科学分配。
附件:
中共浏阳市委农村党员干部
现代远程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